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下可零首付注册物流企业享受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2008年底前实行城市工业用水、生产性服务业用水同价首次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奖励100万元
本报讯(记者陶然)昨(18)日,省政府《关于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工作安排意见》正式亮相。
《意见》围绕8个重点行业提出系列措施,旨在实现“十一五”期间全省生产性服务业增速超过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增速。
这是6月以来省政府围绕服务业发展出台的第4个文件。此前的3个文件分别就加快生产性服务业、民生性服务业、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出了总体要求。系列“组合拳”意图明显———推动四川服务业发展迅速升温。
在一、二次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同时,2002年以来我省三次产业占GDP比重连续5年呈下降趋势。服务业发展滞后已经成为制约四川跨越式发展的“瓶颈”,推进“四个跨越”迫切需要服务业支撑。
狠抓生产性服务业是加快服务业发展的重点。此番出台的《意见》将扶持措施进一步细化到行业,并落实了责任部门。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金融服务、中介服务、会展服务、商品市场体系、涉农服务等8个行业成为重点扶持对象。
有关部门分别就放宽行业准入、加大税收扶持、完善价费政策、加强用地支持、鼓励争创品牌、拓宽投融资渠道等6个方面提出多达19款扶持措施。有代表性的包括:
———对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以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最高比例放宽至注册资本的70%,允许生产性服务业公司分期缴付注册资本,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下的公司可零首付注册,两年内缴足资本金。———对生产性服务业加大税收扶持力度,符合规定的物流企业经报批后享受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
———人民银行等服务企业办公用电执行非居民照明电价;大型集装箱码头等服务企业执行非工业、普通工业电价。相关部门确定的生产性服务业按工业用气价格使用天然气。2008年底前实行城市服务业用水与工业用水同价。
———对首次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服务企业,省政府奖励100万元,由企业所在地政府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