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内私藏爆炸品酿成重大事故 主管公安局长和派出所长要引咎辞职 本报讯(记者牛海英)日前召开的全省治安管理会议上提出,我省将进一步严格爆炸物品管理,因为工作不力导致辖区内私藏爆炸品并酿成重大事故的,主管公安局长和派出所长要引咎辞职。
近年来,我省各级公安机关在加强民爆器材管理的同时,不间断地组织开展了爆炸物品生产、使用、经营单位安全大检查和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2006年,全省涉爆刑事案件较2004年下降28.6%,违反爆炸物品管理治安案件下降42.2%。
按照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确保监管职责履行到位,凡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检查整治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因私制私藏爆炸物品引发重大爆炸事故的,事故发生地县(市、区)公安局主管局长、治安(危管)部门主管领导、派出所长要引咎辞职。对于直接责任人员,要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各级公安机关要监督指导涉爆、涉枪单位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有效预防涉枪、涉爆案件事故的发生。对所有涉爆违法犯罪分子,都要依法严厉打击,决不允许以罚代拘、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对涉案的所有爆炸物品,要查清来源,查清责任,一追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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