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涂明
本报讯19日,孕妇明女士在连江一家超市挑了一套内衣,挂在手臂上,忘了付账就要离开。超市的两个防损员将她带进一个密闭的小房间,称超市规定“偷一罚百”,逼她拿出1500元才放她走。
明女士说,19日上午,她到连江县兴福兴超市文山店购物,拿水果、蔬菜等东西放在篮子里,又到特价区挑了一套内衣。
因为篮子里放的都是吃的东西,她不想把内衣混在里面,就把内衣挂在手上,到收银处买单。正要走出超市门口时,报警器响起,两名防损员走来,问她手上的内衣有没有买单。她回答说忘记了,不是有意的。防损员一口咬定她是要偷走这套25.8元的内衣,把她带进超市里的一个小房间。两人将门窗关了起来,说根据超市的规定,偷一罚百,要拿2500元出来,不然就报警,还说如果报警,她将至少被关3个月,还要罚3000元。她当时吓坏了,经过讨价还价,明女士交了1500元才得以离开。明女士的老公得知此事后,马上带她到连江城关派出所报案,警方马上立案调查。
该所副所长邱其响告诉记者,民警找到防损员吴某和余某。两人承认明女士交了1000元罚款,这笔钱已交给超市,并说是超市的规定。民警调取超市监控录像发现,明女士当时把内衣挂在手臂上,并没有藏起来,说明她并不是盗窃,确实是忘记付钱了。明女士后来交了15张百元钞票给两个防损员才离开。这个过程从上午9点多一直到10点多,达1个多小时。两名防损员已承认把另外500元私分了。
兴福兴超市文山店店长严延清说,超市没有“偷一罚百”的规定,完全是防损员个人行为。记者在该超市的《不诚实行为登记表》上看到了当天的记录,“处理意见”上注明对明女士罚款1000元,当天该店值班人员也在上面签了名。
对此,警方称这说明超市收1000元时是了解情况的。下一步警方将调查该超市是否存在与两名防损员共同敲诈的行为,如果调查属实,将对其严厉整顿。
目前,1500元已全数退还给明女士,两名防损员因涉嫌敲诈被处以15天治安拘留。
(责任编辑:李培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