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抵押贷款后失踪,债主申请执行时傻眼
本报讯 因借款人持伪造的房产证明抵押贷款后失踪,债主上门讨钱时傻了眼——原来借款人并不是房主!昨日,原告张强只好到江北区法院撤诉。
去年5月,张强的同事马宁称朋友急需钱,找张强救急。
双方见面时,他发现借钱人是马宁的朋友的朋友童某。童某用江北区山水丽都小区的一套房屋作抵押,向张强借了10余万元,不但写了借条,还把房产证、结婚证复印件等交给张强。
一年还款期限到了,张强却不见童某还钱,连人影都找不到,同事的朋友也失踪。“不是还有一套房屋作抵押吗?”于是,张强拿着抵押的房产证,到江北区法院申请执行。
法官按照张强提供的地址,找到房主童先生。童先生一脸茫然:“我没借钱,更没抵押房子,而且压根不认识张强。”
法官将当事人叫到法院,张强一眼认出眼前这位童先生的确不是借钱的那位。同时,童先生发现借款人出具的结婚证明中,妻子的名字却成了姨妹的。“很可能是一个熟知我家庭情况的人伪造了房产证、结婚证等,实施了诈骗。”但童先生也不知道这人会是谁。
“原来我被别人骗了。”张强称,他准备到公安机关报案。
(当事人均为化名)
(记者莫雪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