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建设是当前党和政府投资最大的公益事业。为了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提高农村公路建管养水平,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规规定,2007年7月27日,湖北郧西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了《郧西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暂行办法》,并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这对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办法》共六章四十五条。《办法》规定农村公路发展遵循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全面规划、节约土地、保护环境、建养并重、保障畅通的原则;农村公路养护实行专业养护与群众养护、常年养护与季节性养护相结合的方式,并逐步实行以专业养护为主,积极推进养护市场化,实现“以钱养事”;《办法》还规定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各自职能,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管理,确保公路路况完好和路产路权不受侵犯。(樊学庭)
(作者单位:湖北郧西县人大常委会)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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