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首倡给农民工休年假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杨磊 通讯员朱芬 实习生付蕾)记者昨日从省妇联获悉,将于10月1日起施行的一部我省地方法规,在全国首倡给农民工休年假和探亲假。
这部法规就是新修订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省妇联昨在洪山广场向市民宣传有关内容。
法规的第二十二条提出:用人单位应当积极创造条件推行外来务工人员探亲、休假制度,并为女职工和女职工的配偶探亲提供便利。据介绍,这在全国还是首次提出。
省妇联权益部人士介绍,立法部门在调研中发现,大多农民工除了春节外,平时没有休假制度,无法回家探亲,这会带来农民工夫妻感情疏远甚至破裂等问题。在农村,每年春节后会出现离婚高峰。为此,立法部门提出给农民工建立休假制度,以增进家庭和谐。
省妇联权益部称,这不是一个强制条款,但通过法规倡导,期望能为建立和改善农民工休假制度作出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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