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修改可能以修案的形式出现。”在今天结束的刑事诉讼法研究会2007年年会上,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卞建林向记者透露说,“原定今年10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审议可能也要推迟”。
卞建林对记者表示,大幅度修改刑事诉讼法法典立法成本很大,而以修正案的形式修改则立法成本较低。在年会上,一些学者对以修正案的形式修改刑事诉讼法表示“不满足”,他们认为,刑事诉讼法与刑法不同,刑法的修改一般只涉及个别具体罪名,而刑事诉讼法往往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修改一处,可能就需要很多相关程序均作出相应改变。但也有学者表示,从国情出发,从稳定的角度出发,循序渐进地修改刑事诉讼法可能更切合实际。(记者刘金林)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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