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9月24日电 (记者杨守勇) 河北近年来加强了对侦查机关的立案监督工作,着力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和以罚代刑等执法不严问题,促使侦查机关主动立案4523件。
在河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日前召开的会议上,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其江说,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依法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6410件,促使侦查机关主动立案4523件,对侦查机关说明的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依法通知立案1668件。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案件问题,河北还加大了监督力度,三年共监督侦查机关撤销不应当立案的案件415件。针对有的侦查机关对监督案件立而不侦、侦而不结等情况,通过发放《立案监督催办函》,实行监督责任制和备案审查等制度,逐案跟踪,保障监督实效。
据介绍,怀来县公安局在高勋一案中,最初以一般交通事故为由不予立案,检察机关监督立案后,又长期立而不侦、侦而不破,导致无法提起公诉。为此,张家口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及时成立专案组,全程引导侦查取证,查清了犯罪嫌疑人高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全部犯罪事实,并依法对6名涉案犯罪嫌疑人追捕追诉,最终被告人高勋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涉案人员被分别判处15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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