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刘春江薄士德记者王皓)昨天,丰台警方宣布了对23日在北京国安队主场对阵青岛啤酒队比赛中三名滋事球迷的处理决定,三人因比赛时在场内燃放焰火,被分别处以治安拘留处罚。
9月23日,丰台岳各庄派出所民警和往常一样来到丰台体育中心执行中超比赛赛场安保任务。
上半场尚未结束,北京国安队就已两球领先,现场球迷欢呼雀跃起来,场面异常火爆。19时50分,民警突然发现1号看台有缕缕桔红色焰火升空,球迷中有人点燃了焰火,然后传递给旁边的另一男子,该男子手持焰火兴奋地围着座位跑了起来。民警上前对该男子进行制止,该男子又将焰火传递给另一男子,最终将燃烧过的焰火铁筒抛到比赛场地内。民警快速上前将他们带离现场。
经调查,三人分别是河北人王某和本市东城区田某、崇文区吴某。他们都是某球迷协会成员,年龄都在20岁左右,无正式工作。据吴某交代:他在网上购买了焰火,偷偷带进赛场,准备在国安队进球后用来庆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4条规定,吴某等三人因为扰乱公共秩序而被丰台警方治安拘留。这是本市警方首次拘留在中超赛场燃放焰火的滋事球迷。RJ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