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鹤岗市各级政府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努力改善城市居民的住房条件,居民的居住环境、住房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
据抽样调查显示,目前鹤岗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总建筑面积20.7平方米,比2001年增长51.3%,5年来平均每年增长8.6%;住房中有自来水的家庭达100%,有厕所浴室的家庭从2001年的6%增加到12%;使用空调或暖气取暖的家庭从2001年的33%增加到59.3%;使用管道煤气、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的家庭从2001年的30%增加到59.3%。
2006年,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方面的消费支出757.08元,比2001年增长1.5倍,居住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从2001年的9.2%增长到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