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球 通讯员/陈云飞)2007年,河源市东源县仙塘镇党委被省委授予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五个好”乡镇党委荣誉称号,而在去年,仙塘镇被东源县政府评为信访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先进单位。
取得这样的成就,要归功于河源市近两年的镇检共建、村检共建预防职务犯罪活动。
2006年以来,河源市两级检察机关紧密联系本地区实际,立足检察职能,坚持把解决影响农村稳定、损害农业发展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以及预防农村职务犯罪工作,作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为检察机关如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镇检共建服务新农村建设
河源市东源县仙塘镇几年前由于村务、财务等工作透明度不高,征地、项目引进以及财务管理混乱发生贪污受贿案件,引发村民上访事件时有发生。据统计,2004年以来,河源市两级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农村职务犯罪案件18件25人。
村镇干部接连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引起河源市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东源县检察院主动找到仙塘镇委,提出设立农村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示范点,得到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和仙塘镇委的积极响应。
2006年3月,仙塘镇与东源县人民检察院率先签订了《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案》,并确定仙塘镇为“预防职务犯罪示范镇”。仙塘镇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纪检书记为副组长,镇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党委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检察院监督指导,镇村各负其责”的农村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格局。
做好六项工作避免就案办案
检察机关在预防农村职务犯罪工作中,把深入开展农村法制教育作为突破口,采取多种形式如印制廉洁警示卡、宣传海报、宣传图册和影视光盘等,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在注重预防的同时,严肃查办了一批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20多万元。
2007年6月,紫金县木京村干部蓝某贪污扶贫资金引发群众上访,河源市检察院领导接报后高度重视,当即要求反贪部门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反贪部门在查处该案时,通过扩线侦查,深挖串案,又一举查处了该村党支部书记陈某贪污公款5万元的案件。
河源市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没有就案办案,而是每查处一起影响较大的农村职务犯罪案件,都努力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责成犯罪嫌疑人写一份触及灵魂的悔过书;二是到发案单位召开一次座谈会,分析发生职务犯罪的原因,探讨预防职务犯罪的措施;三是通过办案,发现发案单位机制、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的放矢地提出检察建议;四是根据所办案件的实际情况,对案发单位的有关人员上一堂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课;五是根据案发单位暴露出来的问题,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六是在案件办结后,对案发单位落实检察建议、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一次回访。
民主决策做到事事公开公示
仙塘镇委、镇政府在检察机关的大力协助下,建立了民主决策机制。开展征地、批地和招商引资等重大项目,镇领导不具体参与过问,而是先由职能部门提出具体方案,然后领导集体论证决策,进行公开招标。建立完善了《财务管理规定》、《采购制度》、《财务制度》和《机关工作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按规矩办事。2006年以来,仙塘镇镇村两级共有8项工程招标,招标总额达3260多万元;集中采购各种物资20批次,采购总额达30多万元,由于制度完善,均没有发现违法违纪现象。
经过近两年的镇检共建、村检共建预防职务犯罪活动,仙塘镇经济高速发展,镇属工业园吸引外资逐渐扩大。2006年全镇工农业生产总值13.46亿元,是2004年的3倍,人均收入由3840元增长到5200多元,镇级可支配收入达到2196万元,比2004年翻了一番。仙塘镇委书记叶永强向记者感慨道:农村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不仅防止了村镇干部职务犯罪行为,村民村风也得到了明显的改善。2004年镇准备提拔任用一名干部,告状信满天飞,而去年至今,县委从镇里提拔任用了十多名干部,却没有一封告状信。在最近一次民意测评中,镇级干部得到了平均98%的满意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