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本月23日黄埔区发生的仓库大火,因为余火久久未曾熄灭,直到昨天,广州市包括安监、消防局火调科等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专家才来到现场,进行具体调查。但火灾原因目前仍然无结论。据悉,起火仓库并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储存资格,它的相关运营操作属于严重违规操作。
消防警戒持续两至三天
本月23日黄埔区发生的仓库大火,因为余火久久未熄,导致了消防部门对火灾发生的具体原因的调查一度受阻,进展缓慢。消防部门透露,“类似的消防警戒行动需持续两至三天”。
直到昨天,广州市包括安监、消防局火调科等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专家来到现场,进行具体调查,但令人遗憾的是,火灾原因是什么,目前仍然是个未知数。
而另外一个“惹人注目”的情况是:发生火灾的仓库,并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储存资格,它的相关运营操作,属于严重违规操作。来自调查的资料显示,这间仓库属于黄埔区玮通物流公司。
相关专业人士告诉记者,玮通物流公司下辖仓库十几个,但起火的这间分布很不合理,店面和正式仓库中间,隔着3000平方米的空地,上面由铁皮覆盖,里面划分为五个区域,事实上,并没有防火间隔区。事实上,当时事发时,其中三个铁皮区域就被大火严重烧毁,超过1800多平方米,而整个仓库面积才5000平方米。
更让记者为之“侧目”的是:偌大一个仓库里存放着包括聚丙烯酸钠盐等危险化学品、燃料、胶水等在内的易燃易爆物品,但这一信息有关部门并不知道。
“定时炸弹”并非玮通一家
记者通过相关方面了解到:出事的玮通物流公司,在当地只算一家中小型物流企业。它的生存之道,就是钻政策漏洞从事危险化学品存储经营。
事实上这样的企业又何止一家。昨日,记者致电广州多家物流企业,所提出的要求均为“本人有一批危险化学品要运到外地去,可不可以放你们那一下,再帮我运过去”?普遍的答复是“可以”。
之后,记者又进一步提出“你们有没有危险品存储许可证”时,对方均表示有没有这个证并不重要;如果没有可以“在价钱上商量”,对方甚至提出,短时间内存储危险物品并无危险。
事实上,根据国家《危险品管理条例》,这些行为都为国家法律所明文禁止。这些企业如此的营运行为,实在给市民埋下了“定时炸弹”!如何管理,值得有关部门郑重思考了。
刘中元 周赞辉 消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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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当时浓烟遮天。 杨曦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