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下放定价权
航意险或将告别暴利时代
■ 本报记者 张颖 发自上海
昨日,保监会正式下发《关于加强航空意外保险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自今年12月1日起,将航意险产品开发权和定价权交给保险公司。
这意味着,持续多年的航空意外险暴利局面终被打破,以销售航意险而形成的“共保体”将轰然解体。
对此,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保险专业律师李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天早就应该到来。”
险企获开发和定价权
航意险存在暴利“黑洞”:20元的保险批发价才3元;航意险并入机票变身强制险……一直以来,航意险总是为业界诟病。而此次《通知》的下发,标志着航意险或将告别暴利时代。
《通知》废止了行业指导性条款,将航意险产品开发权和定价权完全交给保险公司,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保险公司创新产品和改善服务,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保险保障。
对此,保监会有关人士指出,航意险行业指导性条款废止后,保险公司完全拥有了产品开发权和定价权,将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优势,加强产品创新,改善管理服务,从而消费者有望得到更多的产品选择权,享受更好的保险服务。
据悉,保险公司已推出很多保险期限为一周、一月、一年不等的替代产品,完全可以满足航意险的保障需求,如2007年上半年上海航意险替代产品的保费占比已接近70%。
为此,记者采访了多家从事航意险销售的保险公司。大部分被访者表示,目前刚刚接到《通知》,还没有进入实质性的操作阶段。
其实,自航意险开办以来,无论是人民银行还是保监会作为监管主体,均以条款和费率监管为主要手段。现在执行的《关于发布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行业指导性条款的公告》对航意险保险金额和保险费有统一规定:每份保险费为20元,保险金额为40万元。
新一轮竞争帷幕拉开
“机场租金太高,航意险成本太大。”一位保险公司负责人向记者抱怨。于是,随着纸质客票大限的到来,各大经营航意险的保险公司开始拓入电子航意险,开通网上投保平台,包括平安在内的一些公司纷纷从机场撤柜。
截至2006年末,有22家寿险公司、11家产险公司经营航意险。2006年实现航意险保费1.76亿元,连续两年呈下降趋势。2007年1至7月航意险保费1.27亿元。
对此,保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航意险虽然在保险业中占比很小,但涉及千万个投保人和家庭的切身利益。此前,航意险市场主要依靠条款和费率管制,统颁条款、行业指导性条款在不同阶段发挥了稳定市场等积极作用,但规范手续费竞争和市场秩序的效果并不理想,还抑制了保险公司的经营自主性和改善管理服务的积极性,加上航意险事故的小概率性助长了保险公司的侥幸心理,对防范巨灾风险方面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影响业务的可持续发展,甚至危及被保险人利益。
“为此,我们希望凭借《通知》改进监管手段,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激活经营主体的自主性和积极性,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丰富投保人的选择权,确保被保险人的利益。”该负责人指出。
另悉,《通知》除了将航意险产品开发权和定价权交给保险公司外,同时规范了公司内控管理,提高业务、财务数据真实性,并明确了再保险要求以及鼓励开发替代产品,丰富投保选择权。
业内人士指出,《通知》下发后,新一轮的航意险竞争即将拉开帷幕,降低保费、提高保额、延长保险期间、附加保险责任、开发替代产品等,都可能成为今后新航意险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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