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建珍记者近日从山西省政府获悉,山西省政府公布《山西省封山禁牧办法》,从10月1日开始,山西省各区域开始分期实施封山禁牧,以此来改善已经非常脆弱的生态环境。同时,为了保护农民利益,政府将对家畜圈舍设施建设等给予补贴。
从10月1日起,山西省国家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和太行山绿化等林业重点工程区域,通道绿化、交通沿线荒山绿化、村镇绿化、厂矿区绿化、环城绿化等造林绿化工程区域,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实行封山禁牧;阳泉市、运城市、临汾市、晋城市、长治市自2008年6月1日起实行封山禁牧;太原市、晋中市、吕梁市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行封山禁牧;大同市、忻州市、朔州市自2009年6月1日起实行封山禁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