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跃等31名涉案人员今天集体获刑 摄/付丁 |
涉案人员达31人 在本市故意制造事故220余起 被法院认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特大“碰瓷”团伙首次被判新罪名
法官认为该案已危及其他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此前类似案件多以“敲诈勒索罪”定罪量刑
今天上午,本市最大一起“碰瓷”团伙案在朝阳法院宣判,李跃等31名被告人被法院首次认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2年至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
此案判决书长达近20页,法官足足念了半个多小时。
法官宣判后,坐在旁听席上的几十名被告人家属情绪激动,当走出法庭时,几名家属甚至与法警发生纠纷,其中一名女家属还出现情绪失控。
特大“碰瓷”案·数字
“导演”220余起事故
自2004年4月以来,被告人李跃等31人先后纠集在一起,在本市的二环路、三环路、四环路等城市主干道以及部分高速公路上故意制造了220余起交通事故,并以此向事故的另一方当事人索要钱财。
记者注意到,参与“碰瓷”事故最多的英大庆作案次数多达77起,涉案金额达到18万余元。
另外,31名被告人中,年龄最大的50岁,最小的22岁,9名被告人曾有过前科。
特大“碰瓷”案·揭秘
借前车变更车道之机故意冲撞
该团伙通常寻找外省市进京的中高档小轿车作为目标,当前车正常变更车道时,驾车尾随其后的李跃等人突然加速撞向前车的侧后方,造成前车变更车道时未让所借车道内行驶的车辆先行的假象。
事故发生以后,李跃等人组织、安排其他被告人轮流出示驾驶证冒充驾驶人以免罪行败露。
待交警作出前车负全责的认定后,被告人便向前车司机索要钱财。
特大“碰瓷”案·定罪
被告人均被认定新罪名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跃等人在城市道路上故意制造大量事故,有可能使受到撞击的车辆失去控制,进而危及其他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按照牵连犯择一重罪处断的原则,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特大“碰瓷”案·提醒
司机被敲诈应及时报警
据此案的主审法官李法官介绍,本案涉及到的被害人基本上都是外地车辆的司机,此前,类似案件多以“敲诈勒索罪”定罪量刑。
他提醒说,司机如果遇到类似的“碰瓷”事故后,应及时向警方报案。
同时,他建议保险公司建立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在理赔时认真审查对比,比如发现涉及同一车辆或同一人的多起事故应引起重视。
特大“碰瓷”案主犯获刑情况
顾荣玉50岁,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盗窃罪,被判十二年
英大庆43岁,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九年李跃25岁,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八年半卜新岩24岁,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七年半
孙宁34岁,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五年
文/记者曾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