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张志方记者钟杰)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收看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办的反垄断法视频报告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主持报告会并讲话,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作了关于反垄断法的辅导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胜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军、俞海潮、陈洪江、左明出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已于2007年8月30日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将于2008年8月1日起施行。反垄断法坚持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并注意研究借鉴国际反垄断的有益经验,确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符合、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预防和制止垄断、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法律制度。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反垄断法是市场经济很重要的一部法律,对于保护公平竞争,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保护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这部法律的施行,有利于我国制定和实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完善宏观调控,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有利于经营者通过公平竞争,自愿联合,依法实施集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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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一版)有利于对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以及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行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促进技术进步。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厅室委负责同志、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商务委、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主要新闻媒体负责同志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