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素有“金九银十”的说法,过完中秋迎国庆,北京的餐饮行业又迎来了“黄金期”。北京市工商局8月底发布的《北京市订餐服务合同》于10月1日起正式推行。节前,笔者走访多家餐馆酒店,发现订餐合同伴随着中秋、国庆订餐高峰的到来,已经提前“出生”。
合同“协商”性质突出 消费者:“签了合同能吃得放心!”
“过节就是要吃得开心嘛,签了合同,条件清清楚楚,按照合同办事,有效率,大家都方便。我们也吃得放心。”在望德楼订餐的刘先生表示。
笔者看到的这份合同明显体现了“协商”的性质,合同中除了包括以往订餐时需要交代的用餐时间、人数外,顾客不仅可以自行选择用餐位置和方式,还可以与餐厅商量是否自带酒水等,如有特殊的要求,也可以提前提出。这种人性化的设置,明显减少了消费者与经营商之间的冲突。
“以前订餐就报个菜名、定个时间,在哪桌吃都是餐厅定,有时候就餐位置不好,特影响情绪。现在好了,订餐时就事先选好位置,减少了许多麻烦。”前来订餐的李小姐说,“签合同还有不少好处,可以对每道菜提出具体要求,比如少放盐,多放辣椒等等,双方商量沟通,比较方便,不会像以前那样,吃的时候觉得这个不行、那个不好,甚至造成纠纷。”李小姐经过一番比较后,签了一份10月1日来此就餐的合同。
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 经营者:我们可以放心做菜了
“以前经常出现订餐者不来的情况,平时只是损失些做菜的成本,但要是赶上就餐高峰期,损失的就不仅仅是做菜的成本了,还要浪费餐位,造成翻倍的损失。”鼓楼大街一家已经开始使用订餐合同的酒店工作人员告诉笔者,“现在就不一样了,有订餐合同在,顾客必须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退订,我们也有时间转订,若顾客违约,还有一部分违约金作为保障,不会造成太大的损失,这样,菜也做得放心。”
在走访的几家餐厅中,笔者都听到了类似的回答。
国庆节前,笔者走访了王府井地区的几家餐饮“老字号”,都还没有推行订餐合同。“我们要等集团下发通知后才能推行。”东来顺的工作人员告诉笔者。而全聚德的工作人员则表示,10月1日将会正式推行。
除这些相对较大的餐厅外,安德路的一些中型餐馆也还没有推出订餐合同,但他们也都表示,10月1日起合同正式推行时推出。“这是双方都得利的好事,我们会选择推出。”一家餐厅的经理这样告诉笔者。
走访中,笔者发现,大多数消费者对签订订餐合同的态度都比较积极主动,而不少餐厅却并不主动提出。“签这份合同要经过消费者同意,我们不会强迫签订,合同上也不会附加"霸王条款",双方协商签订。”湘彬酒店的工作人员表示,这几天已有消费者订“国庆宴”,其中有一部分签了合同,但也有没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