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加工食品,卫生隐患多 摄/本报记者王勇博 |
本报讯(记者杨娟)一些街头、小区内的早餐摊点以其方便而深受市民欢迎,但其卫生状况却并不尽如人意。日前,记者从省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从现在开始到10月25日,省食药监局、省工商局、省卫生厅、省质监局等四部门,联合开展街头早餐摊点专项整治,并提出了详细的标准。其中明确要求,街头早餐摊点不得露天加工食品。
三大标准
严查劣质食用油煎炸食品
据省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行动是根据《2007年河北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
检查中,对使用劣质食用油煎炸、加工食品,违法违规使用添加剂,加工场所、设施、从业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等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予以严查。各级执法部门一旦发现早餐摊点存在这些问题,将指导其开展自查自纠,对不符合规定和标准的行为予以整改。
早餐点禁止露天加工食品
几张矮凳和条桌摆在路边便道,一口锅、一张案板在露天里炸油条,市民露天吃着早饭,地上满是用过的筷子和食物残渣,有的甚至紧挨马路污水排放口……这是许多市民熟悉的街头早餐摊点。但按照整治方案,执法部门将按标准规范早餐摊点,使其经营环境和卫生状况明显好转,保证老百姓早餐食品安全。
在整治方案中,省食药监局等部门制定了详细的规范标准,要求街头食品生产经营者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并将其悬挂在明显位置,亮证照经营;街头摊点经营场所周围环境清洁,25米内无垃圾粪堆、污水坑塘、开放式厕所、畜禽养殖场或其他污染源;固定摊须三面有围、有顶,不固定摊位有顶,须有相应的食品制作和售货亭、台和防雨、防晒、防风沙棚,不得露天操作加工食品。
早餐点须提供消毒餐具
虽然早餐摊点受人欢迎,但其餐具、食物的卫生状况、安全性也令消费者不放心。记者调查发现,许多早餐摊点为避免清洗餐具,便在上面套塑料袋供顾客使用。有的即使清洗,也只是在水中涮一下,难见消毒痕迹。
但根据此次专项整治的规范标准要求,早餐摊点须向消费者提供消毒餐具或一次性餐具,餐具数量满足日最大用量。并要使用新鲜、卫生、清洁的原材料加工食品,禁止使用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动植物原材料。尤其制作肉、奶、蛋、鱼或其他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时,应烧熟煮透,生熟隔离。隔夜熟食品须彻底加热后再出售。
而且,从业人员须穿戴洁净的浅色工作衣帽上岗,做到常剪指甲、勤洗手、勤理发、勤洗澡,保持个人卫生。同时,销售的无包装直接入口食品,应有清洁外罩或覆盖物;出售时须使用专用工具取货,并附带清洁无毒的包装材料,防止食品污染。
此外,早餐摊点的切食品的刀、板和容器,使用前要严格清洗消毒。而其他接触食品的工具、容器、包装材料、工作台面及货架、橱、柜等,也应当清洁,无毒无害。
治理措施
不符合标准者予以取缔
此次行动由各设区市政府总负责整治辖区内街头早餐摊点,食药监、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按当地政府部署统一行动。其中,食药监部门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卫生部门负责审核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工商部门负责对已领取卫生许可证的早餐摊点核发营业执照,省质监局负责《油炸面制食品质量安全要求》的制订工作。
目前,各地执法部门已对辖区早餐摊点情况进行了摸底,从10月1日开始全面检查和监管规范。检查中,对规范后符合条件的早餐摊点经营户,将核发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对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的摊点,将坚决予以取缔。同时,各部门也将积极探索建立早餐摊点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早餐餐饮安全状况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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