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0月2日电(记者岳德亮)浙江省杭州市政府近日决定新增社区助老助残公益性岗位。助老助残服务人员的服务对象按1人服务不少于5人的标准设置,并每周上门为每位服务对象服务次数不少于5次。同时,建立助老助残服务人员工作情况反馈制度和考评制度。
据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介绍,助老助残服务工作不同于家政服务员,主要是为困难老人、特殊贡献老人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等提供日常综合照料和生活服务,包括上门探视安全、慰问平安,代办生活必需品、代办中介联系、陪同看病,居室清洁卫生等简单家务劳动和其他确需提供并经社区同意的服务内容。
杭州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杭州市区社区助老助残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的意见》指出,助老助残服务对象为:60周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的“三无”老人;80周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且子女不在市区的空巢老人;持有困难家庭救助证家庭中,60周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且家庭无人照顾的老人;优抚对象中60周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且家庭无人照顾的老人;持有残疾人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证、伤残民兵民工证,生活不能自理且家庭无人照顾的人员;持有残疾人证生活不能自理且家庭无人照顾的人员。
根据杭州市的规定,需要服务的人员可向社区申请,享受服务的老年人、残疾人需每年确认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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