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法院于2004年提出努力攀登全国法院工作制高点的奋斗目标,几年来,市法院坚持人才强院方针,加大投入、培养引进、提升激励,使全市两级法院队伍的结构和素质有了较大改善和提高。
700万投入打造高素质法官
2001年,全市两级法院1715名法官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只有291人。
如何使法官素质在短期内迅速提高?市法院立足培养,不惜投入。
为激励法官不断学习,2002年市法院制定对攻读上一学位并取得学位证书的报销80%学费,继续攻读上一学位的报销60%学费的政策。同时规定,2003年以后,未取得本科学历的不得担任法官,在审判岗位上的一律调离。五年来,全市法院专科升本科的600余人,本科升硕士研究生的133人,具有硕士学位的已达163人,占全国法院硕士研究生总数的2.2%。其中仅市法院就报销学费金额达300余万元。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有1557人,占88.6%,比五年前提高了61.7个百分点;取得和正在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有235人,其中取得和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10人。市法院研究生已有123人。
在做好一般性培训的同时,自2003年以来,市法院还每年有计划地组织两级法院的领导干部、优秀法官、先进工作者出国(境)学习培训,三年总共投入400万余元,先后组织六批84人赴美国、加拿大以及欧洲国家学习考察,组织二批60人在香港大学进行短期培训。市法院还有五名法官被国家法官学院与美国等国家的司法合作培训班录取。
请进来政策吸引高素质法官
市法院还充分利用法官法和有关人事政策规定,从基层法院、院校、军队转业干部以及符合条件的各行业人员中,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录用、选调优秀人才。五年来,全市法院共招录、选调、遴选法官及工作人员201人,平均年龄32岁,其中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32人。
从社会招录人才。2002年至2005年,先后三次面向社会招录法官25人。利用沈阳市人才引进政策,2002年和2003年分别从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等全国重点院校直接招收了八名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2006年,按照缺额补员计划,两级法院招录了45名法官和90名书记员,既充实了审判力量,又改善了队伍结构。
面向全国选调人才。今年6月,市法院面向全国公开考录法官及法官助理,共有来自云南、安徽、河北等八个省的报名者参加了考试,市法院择优录用了12名素质好、学历高的法官助理。市法院还从军队转业干部中选调八人,其中具有审判职称和司法考试资格的四人,还有网络、通讯、文字综合等优秀专门人才。
从基层法院遴选法官。2002年以来,市法院两次从基层法院35岁以下,具有五年以上审判经验和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的优秀法官中选调了13名法官。目前,已有七人因审判业绩突出被任命为审判长,有效激发了基层法院法官的进取心和工作积极性。
能上能下机制激励高素质法官
有了高素质的人才,还需要有一个好的人才发展环境。
2002年以来,市法院全面实行竞争上岗。一批政治素养良好、法学功底较深、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干部正在成为法院的中坚力量。目前,市法院中层干部队伍平均年龄为43.4岁,比2002年下降了6.9岁;其中取得和正在攻读硕士以上学位的有17人,占45.9%,比2002年上升45个百分点。
市法院还对审判长选任进行动态管理,实行优胜劣汰。去年,除对在任职内连续三年被评定为优秀或受到记功、嘉奖以上奖励,或其所带合议庭近两年结案在全庭名列前茅的21名审判长继续予以留任外,对其余37名审判长名额全部实行重新竞聘上岗,经竞争演讲、民主测评、考核等程序,在老审判长中重新聘任了19名,在审判员中新选任了18名审判长。续任、重任和新任的审判长各占三分之一比例,既保持了队伍的稳定,又补充了新生力量,激发了审判长队伍的活力。
市法院还选派了四名年轻优秀的副庭长和一名博士法官到基层法院任副院长,充实了基层法院领导力量,也给了他们一个更大的舞台施展自己才能。
市法院为深入贯彻人才强院方针,去年制定实施了“3113”人才工程,即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在两级法院培养和选树10名知名法官;培养和选树100名审判带头人;培养和引进300名具有法律(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法官。相信随着这一人才工程的实施,一支在全国中心城市处于领先水平的审判队伍将会形成,也会为市法院攀登全国法院工作制高点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本报记者周贤忠通讯员王贵廷刘宝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