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会有和谐社会的量化标准,居民满意度将是考核社区和谐的首要指标。”9月27日上午,在中英(重庆)构建和谐繁荣的社区论坛上,国家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王金华副司长表示,我国正在研究制定和谐社会指标体系。
(《重庆晨报》9月28日)
制定和谐社区标准和评测体系,建立健全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长效机制,把社区建设工作列入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各级干部年度考核指标和干部提拔晋升的重要内容——这种全新的社区和谐保障工作思路,让人眼前一亮。
从现实来看,与停留在红头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上的“宣言”相比,将社区和谐作为一项任务用制度明确下来,并细化分解成可考核、可监督、可对照奖励或者惩处的责任性数字指标,是一种颇具善治意味的管理进步。我以为,其“亮点”主要在于,以调动和提高政府自身的管理效能为切入点,强化了政府的管理责任,同时把公共服务的各项功能进行规范化,有助于将各项和谐远景平稳落地顺利实现。
也许有人会说,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社会和谐,应该在法律和制度的规范运行中得以保障。诚然如此。但保障民生利益、确保民生福利随着经济增长而增长是政府管理不可推卸的责任,将社会和谐的各项目标置入政绩考核,又有何不可呢?
更重要的是,推动社会和谐,目前尤其需要政府管理积极的责任跟进。以保障企业劳资关系和谐为例来讲,长期劳资关系不平等所造成的劳资利益分配不公正的积弊性“怪圈”,必须要依靠强有力的管理介入和制度推动才能打破——来自于政府的公权力力量依法介入劳资纠纷、分配制度制定等,增强处于弱势地位的职工的“权利底气”,这在当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要提高政府公权力对于职工利益全方位跟进的管理效率,“纳入考核”就是一个自我激励、引入监督的好办法。正因如此,山东省政府近日出台规定,制定职工劳动报酬增长与经济发展相联系的考核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列入对各级政府及主要负责人的考核内容。
和谐社会需要量化考核的绿色指标。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绿色指标的可控式管理——刚性监督下的责任“量化”和“考核”,可以提高公共管理的执行力,最大限度地保障民生利益,维护社会公平与公正。看上去像是在搞数字游戏,其实却是极具可操作性的监督激励举措。在我看来,在更多、更科学的适应我国国情和社会实际的“制度”出台之前,尽快“量化指标”和明确责任就是推动社会和谐的可行之道。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