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10月6日电(记者王圣志)今年国庆长假期间,安徽省阜阳市纪委、监察局规定,除值班车辆外,公车一律定点封存,节日期间所有值班车辆不准停放在宾馆等消费娱乐场所,否则一律视为违规用车,凡公车私用,将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公车私用,历来是管理的难点。阜阳市的这一举措,无疑在治理“车轮腐败”方面是一种创举。
近年来,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公车私用,但公车私用屡见不鲜:清明节公车扫墓,风景区公车旅游,池塘边公车垂钓,婚丧嫁娶场所公车服务,孩子上学公车接送……形形色色的“车轮腐败”损害了领导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也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
记者不久前在安徽舒城万佛湖风景区发现,时值双休日,景区里却停靠着各种牌照的公车,有的车辆标有“120”“公路管理”等字样,车主大多是来旅游观光的。
公车私用难以遏制,说明我国在公车管理制度上还存在缺陷。阜阳市节假日封存公车,在健全公车管理制度方面,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治理公车私用,不能仅限于节假日。公车封存,可以管得了7天长假,却难以管一年。从根本上治理公车私用,并非一纸“封车令”所能做到的。
治理公车私用,首先,领导干部首先要严格自律。公车私用,为国家所明令禁止,为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绝,党员干部应牢记“八荣八耻”,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自觉抵制公车私用,而不能为一己私利,败坏了党风政风。
治理公车私用更需要他律。特别是要加强公车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要积极推进公车管理体制改革。当前,有的地方实行货币化模式,改公务派车为交通补贴等,都不失为有益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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