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监管部门人士日前指出,企业及金融机构在未来发展中应注重社会责任投资。
环保总局人士指出,将在目前执行比较薄弱的地方加强力量促使企业维护好自身的公开环保信息,并引导各部门、公众参与监督,促进社会责任投资的发展。
商业银行应提供重要支持 社会责任投资是将传统的衡量风险与报酬的投资模式加上环境保护、社会道德及公共利益等视角的一种新型投资模式,它可以在实现机构在追求利润的同时,促进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环境。我国的社会责任投资仍处于起步阶段。
社会责任应是政府、企业、个人等社会成员的共同义务。金融机构在引导产业发展中有重要的资金导向作用,商业银行在对资金流向做趋利化配置的同时,更应承担社会、经济、环境的三重责任。
在日前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和东方汇理基金管理公司等举办的“社会责任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国际研讨会上,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任李伏安认为,商业银行应为社会责任投资与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支持。商业银行在利用信贷杠杆约束污染企业壮大、帮助污染企业治污等方面可发挥优势作用;伴随着银行业的开放,国内银行同外资银行的竞争不仅包括技术产品,更会上升到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和商业伦理道德方面的竞争。银行很好的践行社会责任不仅可以改善提高自身的形象信誉、增强利润和竞争力,而且还能实现经济与环境共赢发展。
他还认为,商业银行践行社会责任投资可以更好地平衡短期利润损失与长期整体收益,在业务经营的过程中通过具体管理流程和经营手段来贯彻这一战略,在客户和项目选择上通过市场化的管理模式综合经济和社会效益。李伏安表示,在微观层面上,应由银行主导最后的投资取向,而不是政府和监管机构。只有市场经济和社会责任的充分结合,协调统一才能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金融效率。
监管部门将加强力量 国家环保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巡视员别涛表示,环保总局将在目前执行比较薄弱的地方加强力量促使企业维护好自身的公开环保信息,并引导各部门、公众参与监督,促进社会责任投资的发展。
别涛表示,未来监管部门将在企业环境信息的公开制度、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企业遗留废物、污染责任处理制度等比较薄弱方面进行强化,尤其是责任主体的确立上,将更为明晰。此外,企业自身也需加强法律和道德两方面的建设,这样才能将环境社会责任落到实处。
需要多重机构推进 法国IDEAM总裁XavierDeBayser认为,在中国要建立运行良好的社会责任投资,除了借鉴国际股票的标准评价基金作为投资参考外,还需鼓励更多的机构投入到社会责任投资行动中来,如在金融机构推出社会责任投资产品的同时,引导企业等其它机构开展相关培训,对上市公司进行经济、环境、社会等方面的评级,其他投资机构也可充分发挥自身的监督约束等作用。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秘书长李克平认为,社保基金在参与社会责任投资方面也可发挥积极作用。社保基金投资关注的收益不仅是个别品种的财务收益,而应是整个社会福利效应的提高。虽然目前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方式在法规上受到很多限制,在短期内社保基金也不易于采取直接筛选的方式单独投资于上市公司,但在推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改善上可以发挥促进作用。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