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10月8日电(记者李泽兵)今年秋季,中央财政拨款1.6亿元资助内蒙古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91万名高校学生和13.7万名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受益。
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介绍,按照国家新的资助政策,内蒙古各类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中,将有28%的学生得到国家助学金的资助,3%的学生可以通过申请获得国家设立的立志奖学金,0.3%的品学兼优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
此外,拥有农村牧区户籍、县镇非农户口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也将受到资助,资助面达90%。
新的资助政策体系不仅扩大了受资助学生比例,还提高了资助力度:高等学校的国家奖学金由原来的每生每年4000元增加到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立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由过去的每学年1000元增加到每学年2000元;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助学金也由过去的年生均1000元增加到年生均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