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档标准调整失业保险 郑州涨了136元
大河网讯 这个月,郑州市民赵国庆的失业保险金账户会多出来136元。
昨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调整河南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南省失业保险金三档标准将调整为520元/月、440元/月、360元/月。
■商报记者王利军
郑州失业保险金涨至520元
44岁的赵国庆,以前在郑州市一家国企上班,今年6月份企业改制重组,他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失业了,幸好此前单位给他办了失业保险,从7月份开始,赵国庆开始按月领取384元的失业金。
而从这个月起,赵国庆的失业金账户每月会多136块钱,能领到520元。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失业保险处副处长王中朝介绍,河南省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为677.44万人,截至今年8月份,全省共为258.17万名失业人员发放了42.71亿元失业金。
由于失业金是按照参保职工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月发放,今年河南省自10月1日起实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所以河南省失业金三档标准也将由384元/月、320元/月、256元/月,调整为520元/月、440元/月、360元/月。
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发放标准,自今年10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发放。
缴费满1年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
想享受失业保险金,职工得缴够1年的失业保险费。
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每满1年增领1个半月的失业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领1个月的失业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应参保职工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的1%缴费。
失业金自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人员凭领取失业金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事业单位不办失业保险将受罚
今后,事业单位不给职工办失业保险,单位负责人要受处罚。王中朝说,不仅仅是企业,事业单位也有参保缴费义务。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今年起,省政府将把各省辖市事业单位职工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列入财政预算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责任目标,实行年终考核。
对据不参保或有能力缴费而不足额缴费的事业单位,劳动部门将按日加收千分之二滞纳金。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1000元~50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000元~10000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