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党中央一直坚持不懈抓党风廉政建设,查处了一批批大案要案,可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仍然有人越界犯规,贪图钱财、收受贿赂,受到法律制裁。我想,这其中既有他们的政治信仰问题,也与他们的幸福观密切相关,即没有真正弄清个人财富与人生幸福的关系,从而导致这种悲剧一再重演。
既为社会生活中的人,都免不了一定的物质财富作为生存的基础。智者从来都不反对财富对于人的意义,黑格尔就曾说,财富是好的东西,它提供普遍的享受,它能使一切人都能意识到他们的自我。我们也能想象到,人在物质匮乏时是什么样子,捉襟见肘,四肢无力,甚至会丧失道德人格。“衣食足而知荣辱”。失去一定的物质条件,人是很难有幸福可言的。
可是,是不是人们获得财富越多,幸福感就越多呢?学者认为,人有物质享受迁移的倾向,迁移的方向有两个,一种是同质迁移,也就是享受的类型不变,而满足享受物品的层次发生变化,比如对住房、食物、衣着的标准和要求越来越高。再一种是异质迁移,就是满足享受的物品类型发生变化,不仅要得到此,还要得到彼。不可否认,人们确实能够从享受物质过程中“过滤”到幸福感,但毕竟人们的欲望没有尽头,而且享受的欲望越强烈,获得的幸福感就越少。更重要的是,人毕竟具有社会性,不能仅仅停留在物质需要的满足上。物质对于人是必要的需要,而非充足的需要,充足的需要是社会的需要,比如爱、人格、尊严、正义等。所以,当人们的物质需求得到基本满足的时候,就应当注重精神上的追求。如果不作精神上的追求,那就成了物质的奴隶,其结果就如莎士比亚所说的:“吃得太饱的人,跟挨饿不吃东西的人,一样是会害病的……”
那么在具备一定的物质基础上的精神追求的幸福感又体现在哪里呢?俄国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使一个人幸福、感情充沛和精神生活丰富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他意识到他自己在心爱的事业中取得成就,学到艺术并达到完美的程度。”作为共产党人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事业是什么?当然是党的事业、人民的事业,只有在这些方面取得成就,为社会、为他人做出更多有益的事情,我们的精神生活才是丰富的,才是充满快乐的。对此,恩格斯也有一段精辟的论述:“当一个人专为自己打算的时候,他追求幸福的欲望只有在非常罕见的情况下才能得到满足,而且决不是对己对人都有利。”换言之,一个人只一味谋求自己的利益,不仅很难满足幸福的欲望,而且对自己还有害。这显然就是得不偿失的事了。所以著名作家托尔斯泰用自己人生体悟说:“我以前为自己而生活,结果是在毁灭自己一生。只有现在,当我正在——至少是在努力试着为别人而生活的时候,我才真正懂得了生活的全部幸福。”
伦理学家认为,人的幸福感还与人的德行有着密切关系,因为人对幸福的追求就是人的德行实践活动,如果人的德行是理智、公正、节制的,那么就会将幸福观建立在客观的务实的基础上,就不会有“人心不足蛇吞象”般的欲求。从这种角度来说,人的幸福感也不是由物质的多少决定的,而在其德性的优劣。
由此观之,幸福感对于人来说是一个综合因素的体验,只有当每一个元素,特别是事业成功、服务他人等方面处于满意状态的时候,才是最幸福的。当然,一个人的幸福感也会受到外界的影响,生活在一个世俗化的社会里,自己完全做到独善其身也不容易,因为时常受到外部世俗观念的冲击势必造成内心世界矛盾。对此,它一方面要求在一个社会群体里要倡导良好的风气,另一方面作为个人就是要能够始终保持内心的定力和自制力,自古至今,不论世象如何,不是有很多名士始终保持着自身的高洁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