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头文件“鼓励高校教师兼职”
本报记者 王勋 李建芳
实习生 杨乐 赵榕
本报讯 我省鼓励高校教师发展“副业”。记者昨日获悉,省信息产业厅、省发改委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出的《关于加快福建省信息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指出,鼓励高校教师兼职领办科技企业或从事科技服务。
高校教师兼职现象不鲜见,但红头文件鼓励教师兼职,此举妥当与否,教师的工作会不会本末倒置?
教师兼职
高校多不干涉
记者从榕城各大高校了解到,目前高校教师在外兼职的情况比较常见,尤其以法律、新闻、工科类等实用型专业,教师在外兼职的情况更为普遍。
记者发现,多数高校对此持不干涉态度。福州大学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学校有部分教师到省里指定的重点企业担任企业顾问等职务,这由校方统一管理,以个人名义在外兼职的,校方一般不干涉。据悉,该校教师兼职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教学为主,一类是以科研为主,后者通过到企业兼职,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福建师大人事处的一位工作人员也称,学校对此不会强行干涉,但前提是,教师必须完成教学任务。
鼓励兼职
旨在促进教学
对于老师在外兼职的现象,大二学生何同学并不认同。小何说他有一个教《广告学》的老师办了一家广告公司,业务忙时,就叫研究生来代课,应付了事,显得很不负责任。大三学生小赵却认为,老师兼职所接触到的种种案例,到了课堂就成了生动的教材,对学生反而很有帮助。她举例说,上《新闻评论》课的老师时常到电视台客串评论员,上课时常常能举一些鲜活的例子化解理论学习的枯燥,大家都很喜欢。
福州大学教务处处长汤德平认为,高校应当鼓励教师兼职,并创造平台和渠道使教师有机会兼职。汤处长说,高校教师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兼职,一是可以将理论知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二是教师的实践经验可运用到课堂,从而促进教学。
参与拟定《若干意见》的省电子信息教育中心副主任林源说,文件鼓励教师参与创业,但也强调必须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他说,文件中所指的教师,主要是电子信息类的专业教师。该专业非常强调应用动手能力,需紧跟行业发展步伐。而各高校、职校所采用的教材一般都比较老旧,学生所接受的知识,往往处于“慢一拍”的状态。鼓励兼职是为了鼓励教师与市场接触,填补教材的不足。
“其他学科也一样,因此,高校也鼓励既能教学(教师)、又能动手(工程师、技师)的‘双师’型人才。”林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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