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文学:休假制度是民生问题还是旅游问题
国家旅游局昨日证实,现行的休假制度势将调整,新休假方案目前已到最后论证阶段,如果正式操作,最快有望从明年春节的黄金周开始调整。很可能将三大黄金周的假期分摊到具有典型意义的中国传统节日上,例如:中秋、端午等,并且有望完善带薪休假制。
多次阅读此类新闻,总是疑窦丛生,难得其解。例如国民休假问题,究竟是民生问题还是旅游问题?考量国民休假的安排,是考量其经济效益,还是考量其社会效益?依我看,国民休假是国民享受国家宪法保障的休息权,休息权包含在天赋人权之中,社会法则应当服从自然法则。所以,国民休假问题,最终应当是民生问题;既然是民生问题,那么就是国家民政等部门的服务职责范围。可多年来,这些部门对于国民休假事宜的讨论几乎闭口不言,而旅游部门却跳前跳后。思量起来,无非是有关部门在考量国民休假安排的时候,更多的考虑了经济效益而忽视其社会效益。
国民休假问题最终应当是民生问题,所以黄金周的“黄金”概念,不应当是旅游部门的物质黄金收益,而应当是国民休养生息健康颐年的精神黄金收益。如此看,国民休假事宜的安排和调整,断然不该是旅游部门的事情。
在认可国民休假是民生问题这样的前提下,国民休假事宜的安排和调整,是不是一定要等政府部门来启动呢?如果旅游部门不越位,政府部门没有谁来考量国民休假安排和调整的事宜,那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人大常委会中是否有相关分支委员会可以着手考量国民休假安排和调整的事宜呢?如果人大常委会中没有相关分支委员会可以直接着手解决问题,那么人大常委会是否有义务或者责任来提醒或者督促政府相关部门来解决国民休假安排和调整的事宜呢?
其实,五一黄金周旅游经济概念的渲染,大大冲淡了劳动节劳动者权利保护的审视意义,甚至说是异化;国庆黄金周的旅游经济概念的宣扬,同样大大冲淡了国庆节人民当家做主的内省意义。同时,这两个黄金周的周实际上是享受假期三天,另外四天是前后双休日的调整。如果说我们的黄金周有什么价值可以参考的话,那就是双休日的调整做法。
我以为,自从周单休日改为周双休日以后,我们每年的假日已经不少了,每周休息两天,全年就是104天,加上现行的法定假日10天,一共就是114天。一年365天中有114天在休息,还少吗?这里说的是能够享受假期的人,对于按日按时计算工薪的农民工,对于个体户,对于农民,可以说一天假期也没有。所以我们不需要再增加假期,而是要灵活地调整双休日,例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元旦等内涵民族文化传统的重要节日,可以调整前后的双休日,让需要休假享受节日快乐的时候休假,而前后的双休日可以放弃。
需要特别讨论的是春节,大年初一的前两天不放假,除夕夜,多少人滞留车站码头直到大年初一甚至初二才能到家,延续几千年的守夜习惯就这样被残酷地压抑了。解决亿万家庭春节除夕夜大团圆,并没有多少困难,其实就是假期调整的问题。
据报道,“国家旅游局新闻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相关部门已经对黄金周制度做了调研,多名专家、学者包括大众都在此事上各抒己见,目前此事处于最后调研中,待上报相关部门审批”。相关部门、专家、学者,是怎样“包括大众”的呢?大众的意见是怎样传导到专家手上的呢?休假方案完全可以让国民先参与讨论,发表意见,形成几个共同意见的支流,再由专家整合成几个休假方案,然后让大众发表意见进行取舍,最终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形成法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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