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0月12日电(记者罗沙韩洁)财政部12日宣布,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决定续发行2007年记账式(十一期)国债,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为295.8亿元。
本期国债原始期限3年,续发行部分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07年记账式(十一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07年7月16日,票面年利率为3.53%,按年付息。
本期国债计划续发行280亿元,根据有关规定甲类成员追加认购15.8亿元。
本期国债采用多种价格(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经投标确定的发行价格为100.90元,折合年收益率为3.53%。本期国债从10月18日起,续发行部分与原发行部分合并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