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亚泉
目前,财政投入仍是推进沈阳市新农村建设的焦点问题,因此,各级政府必须积极调整财政支农政策,加大财政对“三农”的支持力度,重新整合支农惠农资源,使有限的资金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最大效应。
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公共财政体制,加大城市和工业对农村农业的反哺力度,逐步实现公共财政覆盖农村并向农村倾斜。
一方面应加大市财政对新农村建设的转移支付力度,确保新农村建设所需的各项资金投入。另一方面应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功能,选择补助、贴息、担保、税收优惠、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建立和完善支农投入激励机制,有效吸引社会各方面的资金投向农业,逐步建立以财政投资为主导,农民投资为主体,金融信贷、企业投资、吸引外资、民间资本等社会投资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为建设新农村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要整合财政支农资金,由多部门分散管理变为集中统筹管理,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市政府应成立财政支农资金协调管理办公室,由财政部门牵头,相关农口职能部门配合,对现有各类财政支农资源进行科学整合,集中有限的财力办一些应由政府提供而未提供或提供不到位的重要项目,不断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如农田水利、水土保持、道路交通、产业信息、农村能源等方面的投入力度。
要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压缩人员供养及公用经费开支,大力提高财政支农支出直接用于“三农”的比重。据统计,2006年我国财政支农资金中用于农口事业单位的人头经费约占60%以上,直接用于农村、农业、农民的资金仅占约36%左右。这样的支农支出结构、极低的支农资金运用效率,显然难当重任。
要调整政府惠农补贴方向,目前国家、省向农民发放的各种惠农补贴,总的特征是范围大、额度小,直接装进了农民的腰包。尽管这些补贴是十分必要的,但从整个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角度看,还没有真正补到最应该补的地方。由于市财力所限,应变“输血功能”为“造血功能”,重点解决阻碍新农村建设的突出问题,农民才会从惠农政策中获得更多更长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