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宝琨 通讯员王文禄李洪涛)“针对执法理念滞后的问题,要坚持不懈地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使干警在思想上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10月12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检察院向该市检察机关发出通知,对执法质量上存在的5个方面问题进行了通报,并提出整改措施。
自今年4月开始,哈尔滨市检察机关以“执法质量年”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开门查摆、析案明理、执法检查等活动,查找执法质量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构建规范执法的制度体系。
该院通过对各类案件的检查梳理,发现影响执法质量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干警执法理念落后、干警综合素质不高、案件流程管理制度不完善、办案质量管理不严格、涉法涉诉案件处理不力等5个方面,涉及程序意识淡薄、政治业务素质不过硬、办案信息化程度不高、执法过程控制制度不落实、案件管理环节不完善、办案质量监督机制不到位、队伍管理责任意识不强、工作责任不明确等15种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哈尔滨市检察院要求该市检察机关坚持不懈地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干警在思想上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强化管理和教育培训,提升干警的执法素质和办案能力;完善、落实办案流程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办案质量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做好稳控息诉工作等措施。同时,要求对通报提出的问题,进一步查摆,明确计划、步骤和期限。
哈尔滨市检察院检察长孙克非认为,对影响执法质量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进行整改,目的是着力构建规范执法的制度体系,引导干警紧密结合办案实践,吸取教训,取长补短。据透露,为严把办案质量关,该院将制定涉检信访错案责任人追究制度,原办案人对错案有责任的,要追究原办案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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