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公安机关机构总数不得多于12个
本报讯 (记者 田霜月 实习生 马洁瑜 通讯员 廖晟) 记者前日获悉,广东省将严格公安机关机构设置标准,县级公安机关机构总数要控制在12个以内,同时严格警力配置标准,切实推动警力下沉。
前日下午,省公安厅召开了全省规范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工作现场会,省委常委、公安厅长梁伟发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副厅长朱穗生主持了现场会。
据了解,全省规范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下阶段工作将重点把握四方面内容,一是要严格机构设置标准,县级公安机关机构总数要控制在12个以内;二是要严格控制县以下公安分局的设置,合理设置派出所布局;三是严格警力配置标准,切实推动警力下沉;四是严格机构设置审批程序。
梁伟发强调,要通过规范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工作,达到精简机关警力、精简机构、提高工作效率、调动广大民警工作积极性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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