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厅擅自迁址客户可解除合同
我自去年以来一直在我家附近的一家美容厅做美容。由于离家较近,因此今年五月我又预交了一年的美容费。可就在一个星期前,美容店的老板刘某通知我说因他和房东的租赁合同到期,他们已搬迁至离我家10余公里处的地方。如果到他们的新址做美容,我将浪费大量时间。我找刘某要求退费,他却以交费是我自愿为由不予退还。请问:我能否要求刘某退还交纳的美容费?读者:王莉
王莉:
你可以要求刘某退还你所交的美容费。你向刘某交纳2007年全年的美容费,刘某接受并无异议,你们之间便形成口头的美容服务合同,你便有权在约定的时间和约定的地点接受刘某的美容厅提供的美容服务。《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该法第一百一十条也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只有刘某和你协商一致,你们才可以变更合同。未经你同意,刘某擅自将美容厅搬迁至离你家10余公里处属于对合同履行地点的变更,已经构成了违约。
根据上述规定,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刘某应当退还已收取的美容费,如果他拒不退还,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保护你的合法权益。(程永杰胡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