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着力架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本报10月15日讯(记者李林霞)今天下午,全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省城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了国务院相关政策精神,对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建设健全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方案》的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副省长张少琴出席会议。
我省的这一资助政策体系覆盖了全省所有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中央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制度,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二是中央和地方共同设立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3%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三是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的国家助学金制度,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2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中职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中职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政府资助两年,第三年通过学生顶岗实习获得报酬)。四是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多渠道筹资助学政策。
同时,该体系明确了各项资助资金的分担比例:国家奖学金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其中,生源为西部地区的,分担比例为8∶2,生源为其他地区的,分担比例为6∶4;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6∶4分担。所有我省分担部分的经费,均按学校现行管理体制和经费隶属关系分级分担,其中,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和中央、省属企业办学由省级财政全部负担,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中民办中职学校由当地政府负担,59个“两区”县中职学校由省县两级财政按5∶5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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