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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拉硬拽卖淫 遭拒恐吓追打 “鱼叉帮”恶势力团伙27人领刑(图)

图为被告人法庭受审 李松 黄洁 崔亮摄

  本报讯盘踞在北京市昌平区,操纵卖淫女拦截路人强行拉拽招嫖,遭拒绝后则手持鱼叉或刀棍进行恐吓、殴打、抢劫,这伙以江西籍男子为主,号称“鱼叉帮”的恶势力团伙,日前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接受了法律的制裁。团伙主要成员高道良、周国兰、张俊等27人分别被处以十四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而为“鱼叉帮”团伙提供住房、容留卖淫的北京人张英春则因犯容留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鱼叉帮”内的两个主要领导者一个是江西人高道良,另一个就是其弟媳周国兰。2006年3月起,两人就通过招募、容留等手段组织了二十多个江西妇女,在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的中滩村街上公开进行卖淫。这些女子对过往的男子生拉硬拽,同时还有人为卖淫女介绍嫖客并以此收取费用。卖淫女卖淫所得的收入,高道良、周国兰等人要收取四成或六成,剩下的则由卖淫女和负责“照看”自己的男打手分享。

  “鱼叉帮”中,张俊等人的角色就是“照看”卖淫女的“男友”,也就是打手,一旦卖淫女的生拉硬拽遭到拒绝,或者嫖客与卖淫女之间发生争执,这些“男友”们就会结伙手持鱼叉和棍棒等对其进行追打。

  除卖淫女和打手外,“鱼叉帮”中还设有专人照顾成员的生活起居,按照公诉机关的指控,他们之间都形成了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的关系。而房主张英春在明知“鱼叉帮”

  行径的前提下,还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卖淫女进行卖淫活动,使该恶势力团伙作案多起,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其行为已构成了容留卖淫罪。

  最终,法院以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等罪名判处27名团伙成员有期徒刑,其中6人因犯罪时尚未成年被予以轻判。

  李松 黄洁 崔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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