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违规披露信息十二旅游高管受罚
本报北京10月15日讯记者周芬棉据中国证监会网站昨日披露,备受关注的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一案已有结论,张家界旅游因存在多项信息披露违规情况,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董事长于立群、李旭分别被处以警告、罚款5万元;董事侯军等十名高管分别被给予警告处分。
证监会曾于2005年6月对张家界旅游进行立案调查,历时两年多的调查已经查明,张家界旅游存在的违法行为是: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湖南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占用资金情况,2003年未如实披露9074.48万元,2004年未如实披露306.98万元;未及时披露重大对外担保事项,涉及金额49578万元;同时,张家界旅游未如实披露银行贷款事项,涉及7600万元银行贷款;未披露用定期存单为关联方提供贷款质押事项;未如实披露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等。
值得关注的是,证监会对信息披露的违规调查已经越来越深入且具体,此次对张家界旅游信息披露违规的立案调查中,该公司未按照证监会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编制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的,如此“小小违规”也受到了查处。
据此,证监会依据证券法及相关规章对张家界旅游十二名高管进行公开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