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创新圈明确督导会议工作机制
本报讯(记者/凤飞伟)昨日下午,深港创新圈首次督导会议在深圳会展中心召开,两地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科技支援机构共27个部门的35名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确定了深港创新圈督导会议工作机制,规定每年在深港两地各举行一次督导会议,以确保深港创新圈的各项合作落实到位。
会议通过了《深港创新及科技合作督导会议工作机制》,明确了督导会议是根据双方政府《关于“深港创新圈”合作协议》而成立,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深港两地政府间已签署的与创新和科技合作相关的各项协议、备忘录、意向书的推进与落实。督导会议由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和深圳市常务副市长共同担任主席。今后每年4月在香港举行,10月在深圳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