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就建立纺织品双边监控体系达成共识
本报北京10月17日电(记者杜海涛)记者从商务部获悉:为落实第二十二届中欧经贸混委会关于纺织品问题的共识,中欧双方通过对话日前就合作建立纺织品双边监控体系达成共识:将对4类(T恤衫)、5类(套头衫)、6类(裤子)、7类(女式衬衫)、20类(床单)、26类(连衣裙)、31类(胸衣)、115类(亚麻纱)共8个类别纺织服装产品实施双边监控,不设数量限制,监控时间从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末为止。中方将对上述类别输欧产品实施出口许可,欧方将实行自动进口许可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