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前购有股票 而今价值大涨 为套现让哥哥“扮”自己办身份证进行交易 牛市股票宁丢“身份”也要
哥哥将受连累 根据法律规定 使用骗领的身份证处10日以下拘留或罚款
本报讯 (记者洪雪通讯员李军洲)张某14年前偷渡到美国,出国前购有股票。
记者今天获悉,张某日前被遣送回国后,在北京边检总站遭遇“身份尴尬”。
据北京边检总站遣返所监管科民警介绍,张某是上海人,1993年乘船偷渡到美国。由于非法务工问题,日前被美方遣送回国。
民警在核实张某身份时,发现其身份证件严重可疑。而张某接受询问时吞吞吐吐,不能自圆其说。
按照规定,如果不能查实该人的真实身份,张某将不能入境。民警将后果告诉张某后,张某终于说出了实情。
他在偷渡出境前,在国内一家证券交易所开有户头,购买了一些股票。偷渡到美国后,股票一直没有交易,但股票价值一直在增长。
去年以来,我国股市全面飘红,张某户头的股票价值增加到近百万元之多。
由于担心股票“跌”了,张某的母亲一直想趁股票价高的时机将股票出售套现。但是,张某的股票交易密码已经遗失,再进行股票交易必须要张某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办理,而张某却身处国外。
不久前,张某及其家人经过商量,决定由张某的哥哥冒充张某,办理身份证,由张某的哥哥以张某的名义交易股票。
交代出实情后,张某非常羞愧,主动承认了错误,并多次向民警道歉。
随后,边检民警经与上海警方联系,查到了张某最早的户籍底档,证实了张某的身份。
鉴于当事人认错态度良好,北京边检总站民警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后将其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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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身份证制证中心民警称,张某的哥哥冒用身份证,扰乱了社会秩序。
根据法律规定,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下罚款。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边检民警告诉记者,目前,上海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