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0月18日电 台北地院审理“国务机要费”案,拒绝返还陈水扁核定为“绝对机密”的证物,陈水扁委任律师以“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宪政体制"”为名,汇整五大理由提起抗告。台湾“高院”昨日公开抽签完成分案程序。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高院”强调,为了给予承审特别合议庭独立审判空间,避免任何干扰,不公布承办法官姓名,但特别合议庭若另有决定,依其决定。
台“高院”某资深法官私下指出,本案是“大法官”作出释字六二七号解释之后的首宗特别合议庭审理案例,因无前例可援,加上并无特别急迫情形,因此,恐怕必须一周以上的研究、审议时间才能作出裁定。 (来源:人民网-海峡两岸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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