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禁设医疗广告
阅报栏信息亭候车亭不得附着商业广告
本报讯 (记者叶洲)昨天上午,在向市政协汇报“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建议案”办理情况时,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表示,11月20日之前,本市将全面清理公交车车身内外广告。
在昨天的汇报会上,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公交车车身广告的面积和内容将受到严格限制。清理完毕后,重新设置的车外广告将实现“瘦身”,全车身广告不再出现。车外广告面积不得超过车窗玻璃以下50%的面积。就广告内容而言,车身内外都禁止喷涂、设置医疗广告。
市政管委负责人表示,在阅报栏、信息亭等“城市家具”上设置户外广告,是为了解决政府经费不足的问题。但近年来“城市家具”成了无序设置广告的载体,服务功能越来越弱化。据不完全统计,本市附着广告的“城市家具”目前约有30类38种5万多块,严重侵占了城市道路。
对此,市政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本市新近编制的《北京市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设置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不得附着商业广告,并根据道路和公共场所的功能和风貌统一规划设计。根据市政府安排,本月底前,“城市家具”上设置的广告将全部撤下,人行步道上的障碍物也将得到清理。目前将重点解决中关村等地区的户外广告遗留问题,并将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