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十七大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
本报记者 李群
秋高气爽,举国欢腾。十七大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十七大期间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说,胡锦涛同志所作的报告,主题鲜明,内涵丰富,高屋建瓴,论述精辟,通篇闪耀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光辉,具有很强的思想性、理论性和指导性。报告总结了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工作取得的新的重大成就,回顾总结了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作出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论断。报告的许多内容与检察工作密切相关,特别是强调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等等,既对检察机关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要求,也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指明了方向。
贾春旺说,十六大以来,检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出并认真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法律监督的力度不断加大,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稳步提高,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深入推进,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形象明显改善。
贾春旺指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全国检察机关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再接再厉,开拓奋进,继续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不断推向前进,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做出积极的贡献。
贾春旺说,一是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重要任务,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依法及时、准确、有力地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中央关于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工作,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始终把法律监督的重点放在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加强涉检信访工作,完善涉检信访制度,依法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更好地实现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通过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贾春旺说,二是要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不懈地加强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检察队伍,引导广大检察人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成为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优化班子结构,改进思想作风,把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持之以恒地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完善检察人员准入、管理和考核机制,加大正规化分类培训力度,着力培养高素质检察人才,繁荣检察文化,弘扬职业道德,促进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提高。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始终坚持从严治检,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重点执法岗位人员的监督,切实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利用检察权谋取私利的行为,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贾春旺说,三是要深入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经过长期探索和实践建立的我国检察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和内在的合理性,也具有鲜明的特色和优越性。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是与党的领导、与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紧密相联的。党领导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和加强法律监督。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大力推进检察理论创新,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要从我国国情出发,积极借鉴人类司法文明的有益成果,以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为目标,以解决制约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为重点,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和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为主线,继续深入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永葆生机和活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