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患单位无法整改关停!
厦门今起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消防安全大检查
人物:詹沧洲 身份:厦门市委常委、副市长
“在火灾隐患整改问题上,任何人不能充当‘保护伞’,不能替隐患单位说情,不能动摇执法的决心”。
台海网10月23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 通讯员 林乐坦 沈楚湘)昨日下午,厦门市政府举行消防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决定从今天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消防安全大检查。
这次大检查的重点是:“三合一”场所、“多合一”场所、部队空余房地产租赁场所、家庭式小作坊、公共娱乐场所(小歌舞厅、小录像厅、小网吧、小电子游戏厅)、小旅馆、民办学校、私营企业。
市委常委、副市长詹沧洲要求,全市迅速行动起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在全市各系统、各行业、各单位进行一次拉网式全面排查。
各区政府要协调各部门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落实整改责任人;市公安、消防、安监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对市级重点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并对各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凡是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实行市、区政府分级挂牌督办整改,凡是被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影响公共安全,限期整改仍不能消除的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直到什么时候改好什么时候恢复使用;要组织对已整改的 “三合一”、“多合一”建筑进行复查,坚决防止出现反弹。
在火灾隐患整改问题上,任何人不能充当 “保护伞”,不能替隐患单位说情,不能动摇执法的决心。凡是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坚决依法处罚,决不姑息迁就;凡是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监督整改,决不手软。
他要求,强化各级责任,把消防安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责任制关键层面在每一个法人代表,要层层签订防火安全责任状,检查整改的法律文书要直接发给法人代表,今后发生火灾事故造成后果必须严肃追究法人代表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失控漏管,本系统本辖区连续发生多起火灾事故,必须按照责任倒查制度,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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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种隐患 尤其突出
厦门消防支队支队长余辉世昨日表示,全市仍然存在7种尤其突出的火灾隐患。
一是 “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灾隐患。城乡结合部还存在厂房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的现象,莆田这起火灾就是典型的这种情况。
二是小作坊、小旅社、小网吧等六小场所火灾隐患。
三是外口公寓、私房出租户火灾隐患。
四是思明等老城区火灾隐患。
五是部队所属的企业及部队出租场所消防隐患。六是20世纪80年代、90年代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
七是通用厂房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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