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10月22日消息:一车重21吨,价值3万多元的菠萝,半年前从海南万宁发货前往浙江省嘉兴市,起运后,菠萝一直没运达目的地。半年来,运货司机一直不见踪影,发货的物流公司却只愿赔2000元。22日,货主赵先生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已介入此案。
赵先生说,2007年3月30日,他在万宁市龙滚镇花3万多元收购了一车21吨菠萝。当天,他与设在海口市秀英南北通停车场内的海口嘉华物流有限公司定了一辆车牌号为苏CB877X的货车,准备将这批菠萝运往浙江省嘉兴市。发货当天,货车司机拿着物流公司开具的运输合同和他签定,装完货后,货车司机就驾驶着汽车把货发往浙江省,当时货物没有投保。发货一共要18500元,赵先生预付了8500元的运费,其它费用等货到再付,菠萝最迟应该在4月30日到达浙江,直到今天货也没有到达目的地。赵先生告诉记者,他与运货的司机联系了,对方说在运输的过程中发生车祸,就把菠萝卖掉了,让他将银行账号告诉司机,以便将卖菠萝的钱汇给他,但直到现在都没有将钱汇来。22日,赵先生向海秀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以涉嫌诈骗将该案移送秀英分局。报案后,记者陪同赵先生一同来到嘉华物流了解情况,但对方不在。通过电话记者和该公司的负责人叶先生取得联系。叶先生称,负责给赵先生运菠萝的货车司机的确是公司派出的,但该货车司机在途中发生意外,货物没有送达目的地。事情发生后他一直很努力地在赵先生及货车司机间作协调工作,双方之间也达成协议,由货车司机打1.5万元给赵先生作为菠萝损失费。但是,货车司机仅给他寄来2000元,而公司最多也只能再赔偿2000元,一共赔给赵先生4000元。叶先生说,如果赵先生不同意,他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追讨。对此,赵先生表示,他将起诉货车司机、嘉华物流,以讨回一个说法。 (来源: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责任编辑:张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