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扬)本市已解决了2.6万户廉租家庭住房困难。据悉,本市拟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用于廉租房建设,今后5年廉租房将筹集150万平方米,实物配租比例达到应保家庭的35%。
近年来,本市采取多种方式,加快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通过实施经济适用房政策,解决了19万户居民住房问题;全面实施廉租住房政策,在全国率先扩大廉租房覆盖面,解决了2.6万户廉租家庭的住房困难;结合危旧房改造和旧城区解危排险,6.7万户危房区居民实现了住房解困;对300多个老旧小区进行了整治,完成了140多万平方米、300多栋楼房的平改坡,有效改善了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本市将基本完成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解困目标。市政府已初步研究制定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划分标准,按此标准,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约占全市家庭数量的8%,为27万户左右,其中人均月收入580元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7.5平方米以下的廉租家庭7.7万户,占城市居民家庭户数的2.3%,本市廉租房资金将首先满足这7.7万户廉租家庭的实物配租和发放租金补贴的需要。
今年年底前,本市所有区县都将建立廉租房制度,对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做到申请一户补贴一户。此外,本市在今后5年,每年建设、收购廉租住房30万平方米、6000多套,通过公开摇号方式做好配租工作,实物配租比例将达到应保廉租家庭的35%左右。
为了保障廉租住房资金来源,今后5年本市每年土地出让净收益至少拿出10%用于廉租房保障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也将全部用于廉租房建设。
此外,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平均租金和廉租家庭的承受能力,本市拟建立租赁补贴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廉租家庭的租房能力,保证领取租房补贴的家庭能够租到相应住房。
据透露,既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又达不到廉租房申请标准的“夹心层”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正在得到重视,市有关部门正研究调整廉租住房准入标准,着手研究人均月收入低于580元、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7.5到10平方米之间的困难家庭住房问题,这部分“夹心层”家庭也有望享受廉租住房。RJ047
图为广渠门廉租房小区。
本报记者李继辉摄RJ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