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浩鹏插图
编辑同志: 近年来,来队的官兵女友有增多趋势。她们被官兵们称作“准军嫂”,有的借住在战友或老乡处,有的住在招待所,有的住在部队家属院。这些来队“准军嫂”和军嫂一样,或小住数日,或长住十几天,大大方方地出双入对,十分惹眼。这无疑给部队教育管理带来了新课题。“准军嫂”来队,官兵怎么看?基层怎么办?笔者近日在某部进行了专题调查。
“准军嫂”从哪里来?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官兵与外界的接触更加便捷,交往方式日趋多样化。我们的“准军嫂”也从不同的渠道向军营走来。
亲友——从家乡来笔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很多“准军嫂”是官兵经由亲友、同学介绍认识的,大多来自官兵的家乡,不少是他们的亲友,一些“准军嫂”还是官兵儿时的伙伴或入伍前的同学。
笔友——从“空”中来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相识,通过书信联系,日久天长,感情加温,发展成为恋爱对象。
碰友——从“途”中来在探亲休假时乘坐的汽车、火车、飞机上相遇,犹如“安娜和渥伦斯基”在火车上的经典回眸,互为欣赏,留下地址。随着交往加深,女方提出要来部队看看。
网友——从“网”上来部分“准军嫂”还是从“网”上来的,有的是官兵入伍前在上网聊天时认识的,有的是入伍后在军网上认识的。女网友来到部队,想最终决定是否把普通朋友关系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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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说爱你好困惑! 对“准军嫂”来队,基层官兵看法不一,见仁见智。
笔者调查后发现,大多数官兵对此持默认态度。他们认为,在军营这样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里,军人结识女孩子的机会少,即使有相识的女友,往往因为沟通交流少而最后分手,所以理应准许“准军嫂”来队。
而不少官兵提出不同看法。“"准军嫂"来队,不符合条令规定。”某连指导员何伟拿出《内务条令》,给大家阅读了第9章第169条的规定,“非直系亲属一般不得留营住宿,因特殊情况需留营住宿时,士兵的经营首长批准,军官的经直接首长批准。”
某通信连指导员易灯从另一个角度分析了“准军嫂”来队的“不良反应”:有的感情不稳定,易产生感情纠葛,分散工作精力;有的来时恩爱有余,走时哭哭啼啼,导致官兵工作不安心;有的假期来部队谈得不错但后来又提出分手,带来了一些遗留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处理不好会损害军人形象,在地方造成不良影响。
一些官兵说起来队找自己的“准军嫂”时也承认:欲说爱你好困惑!某部士官刘军说:“自己希望能与女友面对面交流,但是当她来队后,又无所适从,觉得对组建家庭等尚未准备好。”
在接受采访时,很多部队管理者都提出:应冷静看待“准军嫂”来队热。某场站政委认为,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随着部队官兵待遇和军人素质的提高,我军青年官兵对地方女青年的吸引力在增加,这有利于解决部队大龄青年“婚恋难”的问题。但部队是一个特殊的武装集团,要求我们严格遵守条令条例和上级的有关政策规定,对部分官兵通过上网、“空中交友”等方式结交女朋友,要加强教育引导,以防止军民纠纷、失泄密等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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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桥”还是“堵路”? 不少官兵认为,对“准军嫂”来队,应该少“堵路”、多疏通。如果一味去堵,就会使来队“准军嫂”转入“地下”状态,影响部队正常的管理训练。
——加强调研。随着士官的增多,部队大龄青年人数激增,而目前部队又不准许士官在驻地找对象。一些官兵觉得,未婚妻从外地赶来而不留宿明显有悖常理。他们建议,有关部门对这一新情况加强调研,考虑出台相关政策,让基层对此管理有法可依。
——搞好教育。很多基层带兵人提出,面对社会思潮多元化和信息浪潮的冲击,我们必须对青年官兵的婚恋理念从全方位进行新的审视,有针对性地搞好教育引导。诗人郭小川说:战士自有战士的爱情,忠贞不渝,新美如画。部队应教育引导官兵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和伦理道德观念,严肃对待个人的婚姻感情,以建立稳固健康的军人家庭。
——注意把关。很多官兵认为,一方面,积极创造有利条件,搭桥牵线,让更多的“准军嫂”过渡为正式“军嫂”;另一方面,做好把关,搞好管理,防止问题发生。如何才能把好关呢?一些单位的做法值得借鉴。对以表妹、同学等身份来队的情况,有的单位明确表态:不予提倡。有的单位对来队“准军嫂”身份进行必要审查,并严格审批程序,得到了官兵理解,也为真正的“准军嫂”来队创造了一个和谐良好的外部环境。
兰空某部 梁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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