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月二十四日电
(记者王岩孙宇挺)二十四日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民事诉讼法》、《劳动争议仲裁法》、《节约能源法》、《律师法》等四部法律修正案草案。
全国人大法律委副主任委员胡康生表示,为了解决当事人“申诉难”和“执行难”问题,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对民事诉讼法的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作出修改是必要的。
《民事诉讼法》草案对纠正错案的程序和期限进行了规范。
针对部分判决和裁定得不到有力执行,从而影响胜诉人权益的问题,草案也强化了相关执行程序。
《民事诉讼法》是中国审理民事案件的基本法律。来自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显示,去年,中国各地各级法院共审结超过四百万件民事案件。今天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次审议律师法修订草案,草案把律师特许执业范围限定在法律服务人员稀缺领域,同时规定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律师,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专家普遍认为修改过的律师法修订草案比较完善,有望在本次常委会上获得通过。
今天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次还审议了律师法修订草案,草案把律师特许执业范围限定在法律服务人员稀缺领域,同时规定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律师,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专家普遍认为修改过的律师法修订草案比较完善,有望在本次常委会上获得通过。
面对实现二0一0年单位GDP能耗降低百分之二十目标的压力,中国最高立法机构正在着手修订已施行九年的节约能源法。希望借助法律制度的完善推动“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如期实现。
草案规定,国家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专家认为,在节能减排方面,仅靠政府推行行政命令,划分指标的做法是远远不够的。必须通过强化法律手段、加强市场调控,并利用财税等多种手段,节能减排的目标才能顺利完成。
此外,今天第二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劳动争议仲裁法草案将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期间延长为“一年”。之前,这个时效限制是“六个月”。该法草案还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一年的仲裁时效限制,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申请仲裁超过仲裁实效为由主张不再支付工资。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责任编辑:车东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