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昨日(24日),深圳市政府下发《深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4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4个等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有扩散趋势;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疫情有扩散趋势。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1个区范围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等病例,或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区。霍乱在1个区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等。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发生肺鼠疫等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1~4例。一次食物中毒人数50~99人,或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25~99人,或出现1~9人死亡。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1~4人死亡等。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腺鼠疫在一个区内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1~9例。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49人。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等。
成立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卫生局局长担任副组长,20多个部门相关负责人任成员。
由市卫生局牵头成立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组建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组、医疗救治组、食源性疾病组、职业中毒组、核事故、放射事故救治组、灾害事故组、生物、化学恐怖组、健康教育组、心理防护组、信息情报组、院前转运组等11个专家组。
各区负责成立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处置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小时上报突发卫生事件 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通过互联网直报系统和电话向辖区的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接到相关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尽快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并在2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还应同时报告同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记者王美华) (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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