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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10月中旬,省新农村建设领导组办公室、省委宣传部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好新闻评选活动”。本年度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刊登或播出的,有关宣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消息、通讯、特写、调查报告、言论、评论员文章和电视台、广播电台播出的音像作品等,都可参加评选。
主办单位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
本次活动要求参评作品深入宣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总结推广全省各地推进新农村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推进新农村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进一步展示我省新农村建设成果,在全社会营造关注新农村、支持新农村、建设新农村的良好氛围。参评作品必须内容真实,报道及时,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制作精良,在社会上有较高评价和较强烈反响。
活动要求参评作品按规定的格式和数量于2008年1月20日前寄送省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各市及市属新闻单位的参评作品由市新农村建设领导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初评工作。活动的有关事宜可在当地新农村建设领导组或宣传部门进行详细了解。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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