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群聚集场所须建急救组织
安报讯(记者杨家军李红) 昨日,郑州市政府公布了《郑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风景名胜区等人群聚集场所的管理单位和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建立专业性或者群众性救护组织,配置必要的器械、设备和药品,并组织相关人员接受急救业务培训。
《规定》称,紧急医疗救援机构、急救站及相关医疗机构有不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在规定时间内派出救护车和救护人员、不服从统一调度、指挥,拒绝或推诿接收伤病员或者擅自设立急救电话从事院前急救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